2007 年 1 月 1 日起,香港《2006年吸煙(公眾衛生)(修訂)條例》生效,在多種場所實施禁煙,包括食肆、酒吧、卡拉 OK 及政府管轄範圍下之公共場所。
非煙民獲得某些無煙公共空間。
煙民走到街上,狂扯。
社會是我們共同擁有的。當政府把煙民妖魔化,煙民成過街老鼠。吸煙的人,絕不以迫人吸二手煙為樂。那只是不幸的副作用。然而政府對於吸煙者的權利的態度,只輕率的一句「戒囉!」便算數。然後把煙稅袋袋平安。
此網誌的成立,是為了為煙民提供一些資訊,讓我們不致頓然被迫激改習慣,或走到街上,與非煙民由食肆裡改到在街頭對恃。
「煙民辦」由數位煙民一同成立,我們的主要目標,是以互動形式,列出尚容許抽煙的酒吧食肆以及其他場所資料。我們此時收集了部份資料,但亦希望各位來到此網誌瀏覽攞料的煙民,會跟我們分享可供抽煙食肆的資料。我們在確認過真確性後,便會列出。
此外,我們亦有以下目標:
1. 發表有關禁煙討論的文章,讓煙民的聲音不致被抹殺;
2. 邀請曾撰寫有關禁煙問題文章的博客,在此處再一次與我們分享文章;
3. 就禁煙問題,讓煙民與非煙民作出理性的討論;
4. 提供有關禁煙法例資訊;
5. 轉載報章有關香煙問題的言論
「煙民辦」並非為侵犯非煙民的權利,而是為保障煙民僅餘的權利及自由,並維持吸煙及非吸煙者和平及和諧共處。無論外間如何把我們抹黑、妖魔化,煙民並非冷血殺人狂。「煙民辦」提倡和平共容,煙民間互相幫助。但遇上非理性的言論,我們亦會發狠,據理力爭,好好辯論。
我們希望在這裡的理性討論,及就煙民博友分享文章,以煙民角度發言,為此辯論提供不同角度。
食肆禁煙法例現已執行,然而辯論不會完結。希望大家能平心靜氣,容納不同見解及聲音,別把一縷煙化成戾氣。
「煙民辦」仝人謹啟
[2] 我係控煙辦



